中國人對「性」比較敏感。故在探討在家人現代化的五戒時,此一戒的現代化可能引起佛教徒較強烈的反應,也比較容易引起極端贊成或極端反對的意見。我希望佛教徒要盡量以理性的態度來思考這個問題。不要情緒化地贊成或反對一個看法。要冷靜地覺觀並分析它會對佛教徒的生命,造成甚麼樣的影嚮。
我想在講在家佛友的性生活時,有一點基本的前提是應被了解及肯定的,就是人生中只要有執著就會有苦惱。而對「性」的執著,正是人類主要的執著之一。這倒不是說在家人終究要能斷欲或不淫,而是因為人對情及欲的執著的確是很強的。若不能使其有所軌範和導向,生命是很容易陷於混亂中的,也會造成對自己及他人直接的傷害。情形嚴重的,甚至會有自殺或他殺的極端。故我雖不會同意中國傳統道德體系中「萬惡淫為首」的思想,也不會贊同基督教把「性」解釋為因先祖亞當吃了魔鬼的蘋果,就有了「原罪」的看法,但我總以為人類應理性地面對問題,承認自己的弱點,然後才能對情及欲有合理的人生態度。
我曾和一些美國佛友討論佛教徒對兩性關系的看法,結果發現許多在中國佛教徒身上有的問題,在他們身上並不存在。換句話說,他們之所以會認同自己是佛教徒,早就已掙脫並超越了「原罪」觀念的束縛,而在開始以佛教的思想去看問題了。而今天的中國佛教在家居士,仍有相當比例的人仍不能以平常心去面對「性」,結果反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擾。
「萬惡淫為首」的看法,是一種不能安於生命的思想,也是帶有極濃厚價值批判色彩的權威型道德意識,並不符合佛法的思想。其最主要的缺點,是因為太偏向教條式的道德批判了,結果使得修行人並沒有機會去看清欲及情的真正面目。也就是使得覺觀的能力變得很弱。結果是修行人一生都「吊」在這事情上面,因為無從解脫。沒有真地看清欲的過患,無論你是再呵欲,再「萬惡淫為首」,終究是難逃脫其束縛的。這就是中國佛教徒在這一方面薄弱的地方。只是在摒棄欲望,卻沒有真地用覺觀的力量把它看清楚。結果不是掙紮得很痛苦,就是變得很虛偽,人前人後各是不同的一套。我常以為中國佛教的現代化,若不能在這一個環節上提出在家人對性行為的合理知見,終究是不切實際的。因為在家人的生命中有情欲,畢竟只是事實。
當初接引我入佛法的善知識朱彥潤女士,曾對我說過:「吸引力的本質,不在於距離很近,而在於距離很遠。」
這句話至今仍對我啓示良多。道德意識的過度膨脹,有時不但沒有達到目的,反而更增強了人類對欲望的幻想與憧憬。這一點,可能是衞道者所沒有想到的!
西方基督教原罪的思想,的確也是有相當的智慧而接觸到生命中部分的真相了。但其缺點是忽略了人性的尊嚴,把所有的人類都視為不潔而「有罪的人」。今天不少西方的知識分子,對這一個思想是頗深惡痛絕的。我還記得初到紐約時,曾和昌璐去看臺灣看不到的電影《巴黎最後一支探戈》。當時的我,對馬龍白蘭度所演角色之反基督及反社會傾向之激烈程度,頗感驚訝!後來我接觸到覺觀的訓練,思想比較成熟了,才知道這是西方人文思想對基督教原罪觀念的一種反動。基督教本身若不能修正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的觀點,我知道它一定是會愈來愈不能適應時代的。但這是很難的,因為這是在《聖經》中清楚記載著的看法。也許,這就是基督教文化的發展上限了。
佛法對性行為的態度,倒並不是如此「有色」的,一定要把它說成「罪」。佛法是講「業」。而業的真正意義,就是行為。故佛教是理性地講行為科學的宗教,而不是粗劣的人類欲望批判者。佛只是說有如是的業(行為),就會有如是的業報和業果。這種態度是中性的,是在講道理,而不是說你是「罪人」。佛只是要人用理性的態度去看人類的性行為,看出它的真相,然後再決定如何處理。有人決定走出家的路,也有人決定在家,在佛教中,這是完全自由的。我以為佛教的這種思想,在今天全人類的文化中,仍然是很卓越的!因為在佛法中有人類存在的尊嚴。你不是一個罪人,也不是一個聖人,你只是一個人類。你要有性行為還是沒有性行為,那是你自己的事,由你自己決定。佛法的立場只是說:「修行人!你們當有智慧,而不可為情欲沖昏了頭!也當有慈悲心,而不可做傷害他人之事!」這就是佛教對在家人性生活的基本看法。很簡單,沒有甚麼玄妙,但同時也很深刻。而若要講究到了極則,卻就是大乘教中之「悲智雙運」。
佛教中的在家人,不是不能有性行為。性行為也不是好還是不好,有罪還是無罪。但在家人的性行為,要講究「正淫」。其實「淫」之一字,早已被中國人濫用了,而變得有「不良意義」。故我主張不用正淫,而用「正當的性行為」或「正常的性生活」來表達。
至於甚麼是在家人正當的性生活?以佛教現代化的立場,我以為不當訂得太理想化或太高遠。原因是要顧及現實。若要脫離現實而談得太高,不是會造成不必要的反彈,就是會流於不切實際而造成修行人的兩面人格。
正當性行為最主要的原則,當然是不能傷害到他人。這其中包括對方的身體、人格及心理。對方若是已有正常的婚姻生活者,當然也是要避免和其發生性行為,因為這會導致對方家庭的破裂。
另外就是除了不傷害他人,也不可傷害自己。若因性行為輕率或頻繁,而使自己造成傷害,我以為以現代化的在家五戒立場而言,也是不正當的。
至於其他如用暴力而性侵犯或性虐待,或用計而引誘未成年少年或兒童,當然都是重犯邪淫戒,皆是為佛法所不支持的性行為。
過去佛教基本上是以「婚內性行為」為正淫,其他則不去談它,或指其為邪淫。這個立場在今天來看是很薄弱的。因為現代人多晚婚,再加上離婚率高,單親家庭比比皆是。一定要把佛教徒正當的性行為界定在婚姻關系之內,是不夠實際的。佛教當然該肯定人類社會的家庭制度與在家人婚姻關系的和諧。但不可因此而不顧現實,硬要把非婚姻關系的性行為說成是「邪」。如果一定要,我敢說這是不符合大乘教的精神與格局的。更何況婚姻生活之內的性行為,亦常有強暴淩虐或不知尊重及體貼對方之情事。以我看這都不算是「正」。
若要站在更積極的立場講在家人正當的性行為,我以為要能講究對性伴侶人格的尊敬,體貼對方的感受,甚至要懂得稱贊對方。這些都是很重要的。不要以為這些事和修行無關!你若是因任何原因而輕視你的性伴侶,以我看就是你自己人格不夠成熟與和諧的表現,也是生命中缺少覺觀力的現象。而不懂得溫柔地體貼性伴侶,當然也就是沒有慈悲心與愛的人格的現象。而懂得適當地稱贊對方,我就覺得他很有智慧。
講了許多,只是提出一些個人的意見供大家參考。若要細談在家人的兩性關系,恐怕不是在有限的篇幅中能夠講得詳盡。我主要的立場,是鼓勵佛教徒能以如實觀的態度去面對問題。不要談得太高,也不要流於放縱。而戒本身,是可以隨時代而調整的。我的看法,也許仍有偏差或不夠完善之處。但如能促進了大家研討的興趣,我就很高興了!我主要是認為這個問題很實際,也很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