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懺悔思想」並不合乎中道

貢高我慢是「我見」的延伸,是不合乎事實的見解與態度,是執著,也必然會是苦因與障解脫道因。但一個人若一天到晚像部分基督教徒般地責罰自己,說自己是「罪人」,作種種自我責罰的事,一樣是執著,是苦因與障解脫因。而且此二種心態皆是一個人不能接受自我、了解自我的表現。人如果了解自我,就自然會知道自己的缺點、弱點,也會了解自己的「有限性」而遠離傲慢的想法。而真正深解緣起的人,見到自己的缺點,就只是「見到」了那些缺點,而不會很強烈地去認定那就是「我的」缺點而懊惱不已。不懊惱就能接受事實,切實地努力去發送那些缺點,而不會做無益的自我苛責。

平心而論,近代佛教界中頗為流行的「懺悔思想」,我以為是頗不合乎中道的。它流入修行中「自我苛責」的一邊,形成障道因而令處於其中的修行人無以自覺。其中最突出的現象是修行人動輒自稱「罪障深重」而表現出一種虔誠宗教徒的懺悔心態。人願意承認自己的缺失,固然是好,事實上這也就是修行的起點。但此承認若並非建立在認知上,而只是成了一種習慣性的「懺悔態度」,就不是真由生命中發出的一種改過向善的決心,而是像唱戲一般地有樣學樣式的造作了。

懺悔若不建立在智慧上,由修行人切身地看清了自己的「錯」及錯在哪裡,再多的眼淚和誓言也只是徒然。諸位看那唱戲的,入起戲來不一樣是聲淚俱下地令人感動嗎?但畢竟他只是在唱戲罷了。佛法是一個人在生命中「自發性」的一種覺醒、一種體悟。人一定要自己真的見到了「喔!原來我一直是如此」,或「噢!這就是我的執著」,才可真的開始修行,改善自己。否則僅像個戲班子的學徒一般,終日背些「臺詞」,說自己又是眾生,又是罪障地,有何用?到頭來「佛頭佛腦」的,偏就是沒有見到佛祖的真肝膽與直肚腸,反而變得連做個「真人」的品質都沒有了。

故我以為修行人欲老實修行,態度上就要合乎中道。一方面不可貢高我慢,動輒稱自己又是「成佛」了,「開悟」了,「證果」了等等;而另一方面也不可妄自菲薄,以為自己又是罪障深重,又是罪苦眾生的。行中道者佛相尚且不著,更何況是眾生相?要能佛與眾生皆不著,才是「中道」。否則不是「我慢」就是「我賤」,永遠在二邊之中掙紮。這樣的修行,是沒有甚麼實益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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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都是這樣,放著好端端的康莊大道不走,卻一定要走到極端的「邊道」中才甘心。故佛稱眾生為顛倒夢想的迷人。諸位仔細想想,佛教界是不是有許多這兩種人?人有修行修了一陣子,忽然就「有所突破」式地對人宣稱自己已成了甚麼佛了,或證了第幾果了,甚至給自己一個甚麼「上師」、「金剛」之類封號。從此就佛糢佛樣地認為自己吃的是佛飯,講的是佛語,舉手投足皆煞有介事地流出「佛光」普照三界。而另一種人就「乖」得真是到了家,一開口就是自己甚麼都不懂,甚麼都沒證地,說自己只是個可憐的「縛地凡夫」,罪障深重苦惱無邊,唯一當作的就僅是「懺悔」了。

事實上這兩種人皆是不了解緣起,不知中道且不能行中道的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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