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你在爭甚麼呢?!致被欲望淹沒的那些人們。。。

最紛擾的一個字:爭。

這個世界的吵鬧,喧囂,摩擦,嫌怨,鉤心鬥角,爾虞我詐,都是爭的結果。明裡爭,暗地爭,大利益爭,小便宜爭,昨天爭,今天爭,你也爭,我也爭,雞飛狗跳,人仰馬翻,爭到最後,原本闊大渺遠的塵世,只能容得下一顆自私的心了。

心胸開闊一些,爭不起來;得失看輕一些,爭不起來;目標降低一些,爭不起來;功利心稍淡一些,爭不起來;為別人考慮略多一些,爭不起來…

生活中,可以有無數個不爭的理由,但欲望,讓每一個人像伏在草叢深處的獅子,按捺不住。

權錢爭到手了,幸福不見了;名聲爭到手了,快樂不見了;非分的東西爭到手了,心安不見了。也就是說,你絞盡腦汁,處心積慮,甚至你死我活爭到手的,不是快樂,不是幸福,不是心安,只是煩惱,痛苦,仇怨,以及疲倦至極的身心。

不爭不好嗎?

哪怕是少爭一點,把看似要緊的東西淡然地放一放,你會發現,人心就會一下子變寬,世界就會一下子變大。也因了這少爭,笑臉多了,握手多了,禮讓多了,真誠多了,熱情多了,友誼多了,朋友多了。一句話,情濃了,意厚了,愛多了。

喧囂的人世,剎那間,萬噪俱寂,恬靜出塵。

常記得,鄉下三四月間,一院子春爛漫,桃李吐芳,鮮花傲放,奼紫嫣紅,競相爭奇鬥豔。然而,荒涼的一角裡,總有一針或幾針芥草窩在石板下,獨自努力地綠著,盡管它僅有一點鵝黃,顯得孤單,弱小,了無生氣,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——渺小而又頂天立地的一部分。

是的,這個世界不會厚此薄彼。你沒必要去爭甚麼,生命,只在被欲望迷亂了的人心中,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。

不爭,是人生至境。

有一個富翁去世了,按照富翁遺願,他所有的遺產,都留給了最小的夫人。這個富翁生前曾經娶過好幾房太太,他的這些太太們,以及他的眾多子女們,在小夫人面前吵吵嚷嚷,哭哭啼啼,都想因此而分得一部分遺產。

出乎所有人預料的是,小夫人說,她甚麼都不要。問及原因,她說,沒有甚麼好爭的了,這個世界,最珍貴的,就是我深愛的人,他,已經走了。

所有的太太及子女們都傻了眼,他們羞愧得無地自容。

我一直喜歡楊絳譯的那首詩,詩是英國詩人蘭德寫的:

我和誰都不爭,和誰爭我都不屑;我愛大自然,其次就是藝術;我雙手烤著,生命之火取暖;火萎了,我也準備走了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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