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若要說癡也就是死,就更能顯現出佛教生命觀中「覺」的真義。
人之所以是活的,正是因為其有知,有覺、有智慧,而能認識事情的真相。這就是覺。而不能覺知事情真相的人,迷迷糊糊的,依佛法來看,其實不能被稱為活著的。
這就好像天空若飄來一朵雲,則湖面上就映出一朵雲。若飛來一只鷗,則映出一只鷗。這樣才是正常的湖。這就是佛法中講的如實觀。
而如果天空飄來了雲,湖面卻映不出雲,反而映出了一只鷗。我們能說這湖不是個有問題的湖嗎?人如果也同樣地對眼前該看到的事看不到,或因心有成見而扭曲了事實,這種不知不覺的生命,又怎麼能說是活著的呢?
常常有人說佛法很難,而我則覺得佛法其實很簡單,因為佛法只是主張人應當能認清事實的真相。只是人往往因為自己的執著,不願認清事實的真相。這就是「癡」。但若以此而說佛法很難,合理嗎?
就拿我們探討的生死觀來說吧!佛法所要人看出的事實,只不過是生命本身因是緣起的,故是沒有自性的,不可執著。而緣起的東西,也必然是無常的。故人類當視死亡為生命的一部分,而不當逃避死亡。但人類偏偏就是不願面對並接受事實,而要自我折磨。在這種情況下,還要說「佛法很難」。這難道不正是在逃避呢?
我記得過去曾經在報上,看到了日本真理教主麻原彰晃受審的報導。最令人感到吃驚的,是他完全不覺得自己有甚麼錯。他領導的團體在日本施放毒氣,而傷害了無辜的人們。但麻原覺得自己只是「替天行道」,也以真理的奉行者自居。
最令我難過的,並不是他們犯了錯,而是其心靈裡一種完全自以為是的無知,狂熱和傲慢。人犯了錯,當然會在生命的流轉中受因緣果報,但佛教並不會把犯了錯的人視為絕對邪惡而不赦的「罪人」。人只要能反省自己,承認錯誤而改正自己的行為,我們就仍然接受他,視其為兄弟姐妹。可是當一個人已完全陷在由「我見」所築成的城堡中而不肯面對任何事實的時候,以佛法的生命觀而言,這個生命就不是活著的,而只是在自我折磨。地獄之所以被稱為「獄」,就是牢籠的意思。存在在自己由心所生的抽象概念之中,正是牢籠。這樣「不如實」的生命,也必然會是痛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