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成業的另一起因是「習氣」,即指人的思想行為殘留在阿賴耶識中,與外在塵境交涉所發生的慣性作用。
譬如有句哲理名言說:「你講一句謊話,就要編造十句謊言來掩飾,久而久之就會鑄下無可彌補的錯誤。」這句話明確點出口業形成的過程,以及結果。
又如早晚一根煙的人,看見他人抽,或是聞到煙味,也得拿根管狀物代替過乾癮。再以物理學中的公式f=ma來解釋:力量=質量×加速度,而質量會化成能量,眾生身口意所造作的諸業進入「自己與他人」的八識田中,會形成薰染力和固著力,這樣的情況即是「定業難轉」。
如果眾生不能覺察習氣的因果關係,被它牽纏且隨它任意流轉,則內心思緒恆常散亂而不自在,這對生命的進化是一種傷害及懲罰。值此時刻,若能依循六祖壇經所示:「本性自淨自定……外離相即禪,內不亂即定,外禪內定,是為『禪定』。」以最究竟的般若空性,斷盡一切習氣,我執當下放捨,則禪定解脫的境界即自然現前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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