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我而束縛,由我而解脫;
有我無我,一念之轉;
擔起我,放下我,行起來!
「認識你自己!」
古希臘阿波羅神廟的入口,刻著這樣一句箴言。西方文化非常註重自我(Ego),認為人要認識自我、肯定自我,進一步才能充分實現自我。
佛法卻指出「諸法無我」,認為這個「我」虛妄不實,是無明(對實相真理不能認清)妄執所形成。正因為執認「有我」,一切貪嗔癡的煩惱也因「我」而生;唯有放下對「我」的執取,人才能真正獲得解脫,不被煩惱和痛苦所束縛。
我們究竟應該肯定自我,還是放下自我?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我們先來探討一個問題:「我」是誰?
我是誰?誰是我?這是學禪者常參的話頭。常人可能會覺得很好笑:這個還用參嗎?這個看得到、摸得著、有感情有思想、還能付諸行動的人不就是「我」嗎?能夠主宰這一切的不就是「我」嗎?
用心理學的理念來分析,可將「我」分成兩個部份:一個是「我」,這是行動的主體,也就是這個能思考、說話、有情緒的行為主體;另一部份,則是我對這行動者的認定與看法,也就是所謂的「自我觀念」。
「我」這個行為主體,被「自我觀念」所左右。比如有的人缺乏自信,就會變得凡事怯懦,害怕失敗,盡管實際上他可以表現得更為出色;反之,有些人可能並不怎麼聰明,但他對自己充滿信心,思維積極正向,往往就能把事情做好。這就是「自我觀念」對「我」的影嚮。
一個人具有正向的自我概念,也就是能夠接納自我、肯定自我,就能更清晰地了解自己,也才能知道自己有哪些缺點可以去學習修正;更重要的是,因為全然地接納自我,他就會有更多的自我覺察,從而發現自身的盲點及潛在的能力。這種正向的自我接納與肯定,是我們提升和進步的重要基礎。
以上是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「自我」,那麼從佛法的觀點,如何來看待「自我」?概括來說,「我」是不可界定的,因為是「緣起性空」,故「無我」。
所謂「緣起」,是指「我」是由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這些條件所集合形成的,即佛法所說的「五蘊」。也就是說,「我」是由色身、感受、情感、情緒、意識、思想、行為造作、認識知覺等功能或作用所組成,這些五蘊的功能或作用的發起、持續、變化及消滅,都是受因緣法所左右,「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」,念念生滅變化,其中並無一個實體在掌控主宰。所以《心經》中說「五蘊皆空」,也就是因為「緣起」,所以「性空」,其本質是「空」。
因此,就佛法來看,實在沒有甚麼真實的、可主宰的「我」。因為「我」是無常的、是生滅變化的、是因緣所生的、是無法完全掌握與控制的,所以是「無我」的。
需要註意的是,佛法對「無我」的認知,並不是要我們摒棄「自我」,而是要我們放下對自我觀念的種種執著,接納「如其所是」的世界,而不再執著於「如我所願」。這樣我們就會減少煩惱,獲得內心的自在與解脫。
進一步來講,追求「無我」,還需從「有我」開始。「無我」必先「有我」,學佛必先做人。如果我們對自我都無法認清,那麼所謂的「無我」也只是一句空話而已。如果都不了解自我的執著在哪裡,又怎會明白放下甚麼呢?如果我們連基本的做人都做不好,那我們學佛還能學好嗎?從這個角度而言,心理學和佛法也是相通的。
修行就是從「有我」到「無我」的過程。我們首先要看清,「我」是一切痛苦的根本,我見、我所、對有關「我的」一切的執取,是我們情緒起伏、內心不安的根源;但「我」也是離苦的基礎,是解脫和超越的動力。因此,我們要先肯定「我」、建設「我」,如此才有「我」可舍。先要完善一個健全的自我人格,才可能真正升華成沒有執取,自在解脫的「無我」。
高高山頂立,深深海底行。有無相生、空有不二。追求「無我」,從「有我」開始!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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