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都希望自己活得快樂,卻不明白快樂只是痛苦的另一種形態。
人們常說,假如我擁有甚麼甚麼,就會快樂了。那好吧,現在假設你擁有100棟豪宅,再加上100臺豪車,100個美女(或美男子),你就快樂了嗎?
房間髒了需要打掃,汽車需要定期保養,如果壞了還要維修,你說不打緊,我僱人來做。好吧,再給你100個傭人。可是,你又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管理他們。好吧,再給你僱一個大管家,所有的事情都交給他打理,你就可以悠游自在了吧?
可是你仍然不可能快樂。因為你無時不在擔心自己擁有的這些會被別人偷走、搶去,你擔心房價下跌,擔心油價上漲,當然,你還有一件最擔心的事情:死亡的不期而至。
不談物質享受,愛情總歸是快樂的吧?愛人相伴雖甜蜜,但是愛得太多身體吃不消,吵架拌嘴也在所難免。即便你身體強健、兩情相悅,但是快樂中仍有痛苦的陰影:擔心愛人會離你而去,或者猜疑對方是否不再那麼愛你了。
世間萬物,無論甚麼,都遵循「成、住、壞、空」的自然規律。無論你擁有甚麼,終究都會失去,你必然會患得患失,感到痛苦。
所以,建立在「擁有」基礎上的快樂,不過是痛苦的另一種形態而已。人生的「苦」是不滅的真諦,追求是苦,得到是苦,乃至生命的存在即是苦。一切有所依附、有所條件的快樂,本質上都有不圓滿的因,所以必然會痛苦。
這樣說,不是讓我們徹底摒棄快樂,而是要看清快樂的無常本質,而能不執著於快樂(當然也不執著於痛苦),這就是佛法所說的「即一切法,離一切相」。我們可以追求快樂,但要適度和知足。更重要的是,時時保持覺照,心無所求,念無所執,體驗內心本有的安詳喜樂。
「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。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。」有生必有滅,有滅必有苦。佛法所說的「寂滅」不是甚麼都沒有,而是甚麼都不依,甚麼都不執,回歸內心本然的清淨和喜悅。這是真正的快樂,無所依的快樂,自足的快樂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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