倘不問即為偷

借用別人的東西,必須當面向主人索求:「我想用一下,可不可以借我?」或者:「這可不可以送給我?」如果不問一聲就隨便拿走,那就是偷盜的行為。

有些人拿別人的東西,一點執著也沒有,根本不先徵得同意,但即使你已經看破了,別人也許還沒有看破。我旁邊有個鄰居,見我院子裡放著甚麼,順便就帶走了。我還有個親戚,也是到了我家,看到自己需要的,拿了就走。一次兩次也就算了,可多了就讓人有點不舒服。他從來不管別人是否用得著,只要是他喜歡的,就會明目張膽地拿。如果被我看到了,他就說一聲「這個給我啊」;沒看到的話,連個招呼也不打。

那天我聽見兩個人在對話,一個問:「我的工具是不是你拿了?」「是我啊。」「那你起碼要給我打個招呼呀!」他說得有道理,拿人家的東西就該問一聲。在古代,別人的東西是別人的,自己的東西是自己的,這個分得清清楚楚。可現在許多人沒有這種概念,隨心所欲、想拿就拿,這樣會帶來很多麻煩。

如今的社會,用現在話來說,是越來越進步、越來越光明燦爛了,可人心失去了控制,很多痛苦會紛至遝來。所以,做人誠實、老實很重要。以前的老人們看起來很吝嗇、很保守,但實際上,他們非常本分,屬於自己的就保護好,而屬於別人的,根本不去動。不像現在有些人,喜歡甚麼就拿走,從來也不打招呼,這事雖然看似不大,但卻是一種不好的習氣。

所以,孩子們從小應接受這樣的教育,否則,在學校裡看見同學的筆和本子好,不說一聲便拿走了,這種行為就是偷。俗話說:「小時偷針,大時偷金。」假如這種習慣養成了,會成為一生中的人格污點。

宋朝有個人叫查道,有一天他和僕人挑著禮物去拜訪遠方親戚。由於忘了帶幹糧,又找不到吃飯的地方,中午時他們特別餓。僕人建議從禮物中拿些食物吃。查道說:「這怎麼行呢?這些禮物既然要送人,就是人家的東西了,我們怎麼可以偷吃呢!」結果,兩個人只好餓著肚子趕路。

古人的這種品德,我非常贊嘆,是誰的就是誰的,一樣也不會弄錯。比如你有事出門了,讓他給你看房子,他一定會很註意,不可能隨便用,也不會拿的拿、送的送,等你回來以後,甚麼東西都不見了。修行人雖不該執著這些,但不一定人人都有那麼高的境界。所以,在做人方面,我們盡管不能跟大成就者相比,但至少也要用世間的高尚道德來要求自己,逐漸改掉原有的缺點和過失。

現在有些年輕人,口口聲聲說不能學儒教,因為它是「吃人」的仁義道德。這種語氣以前有,現在仍有。但這是不對的,因為儒教「仁」的思想中,根本沒有這個。《禮記》中有一則公案說:陳子車在衞國死了,他的妻子和管家打算用活人為他殉葬。決定之後,陳子亢[1]來了。兩人告訴陳子亢:「你兄長生前有病,死後沒人在地下伺候他,故希望用活人來殉葬。」陳子亢說:「盡管用活人殉葬不合禮儀,但兄長有病,應當有人去伺候。可是除了妻子和管家外,誰還能做這事呢?一個是妻子,能照顧好他;一個是管家,對他的生活最了解。所以,你們是最適合的人選。」他倆聽後很害怕,再也不提用活人殉葬了。

可見,儒教是強調「仁」的。雖然在當時,商朝遺留下來的有些陋習,還沒有完全改過來,但自孔子至孟子,尤其從《禮記》四十九篇的內容來看,並沒有所謂的「吃人」制度。

因此,我們應當正面了解儒教文化,並將其用於現實生活中。雖然與佛教教理對比時,有些地方可能有沖突,但總的來看,儒教思想可以歸攝在佛教中,就像一碗水可以倒進一大鍋水中一樣,佛教就相當於這一大鍋水。所以在佛教中,能完全包括儒教思想,當然有些地方也要去粗求精,這需要一定的智慧。

——《弟子規另解》索達吉堪布宣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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