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個譬喻,用的是佛陀曾說過的火炬喻。目的則是指出常見的不正確。而常見的意義,就是斷見的相反,以為生命在死後仍有一樣如靈魂般的東西「沒有死」,而在離開肉體後到處游走。也憑借著它而上天堂、下地獄或「輪回」。這一種思想,存在於幾乎所有的宗教中,就連佛教也不例外。但事實上這只是一種誤解。佛教的生命觀,主張當下的生命就是緣起而沒有自性的,故當然也不會主張在死後又冒出一個常恆不變的東西。但因人類對生命的執著及對死亡的恐懼,總是會想象出許多東西永不壞滅,而落常見。但以佛法的眼光來看,常見本身就是人類不能接受現實的軟弱表現。若不能超越它,畢竟仍是安不了心。
我之所以要先破斷見,再破常見,是因為斷見造成的傷害,一般來說比常見要大。人若落常見,通常最多就是不安心、不解脫,並沒有太大的傷害。但一旦落了斷見,就會有相當的痛苦,及種種諸如只圖近利、不負責任或缺乏環境保護意識的不合理行為。故我通常不對一般人講空、無我的道理而破其常見。現代一般人因受流行文化的影嚮,也是在生命觀上傾向斷見,而不是常見。此時若不先去其斷見,使心中有一種生命的踏實感,胡亂的講空、無我的道理,往往反而會增加其錯亂。故讀者諸君若尚未仔細閱讀本章的前半部流水喻,最好先不要由此讀下去。而在閱讀整本書時,也要隨時看看自己有沒有又落入了斷見。能破常見而體會得中道法味的喜悅,固然是好,但不應因此過程而又落入斷見的苦悶。體中道者當「不著兩邊」,既不落斷見,也不落常見。能二邊俱不著,才是佛陀體悟的中道。
眾生與佛土
常見的思想,總是假設一個大的「客觀世界」的存在,而眾生則在其中沉浮旅行。世界雖會經历春夏秋冬或改朝換代的變化,但總是「同一個世界」。而在其中輪回的眾生,雖會因不同的因緣而有時上天有時下地,有時做人有時做獸,但其「靈魂」本體也像世界一般地,是「同一個個體」。故在這種由常見所成的生命觀中,不只是生命是常,世界也是常。
這種世界觀正如古典物理學家在亞裡士多德時代的假定,以為世界是靜態、客觀的存在。而佛法則主張無論是世界或生命,皆不是絕對客觀的存在,而是互相依靠,依緣而成的。離開眾生的知覺感官而感受環境,「世界」並不存在。人的世界、鳥的世界與浮游生物的世界,也各自有其界域,雖共同存在卻不互相妨礙。故佛法的世界觀並不主張一個固定不變而可容納一切的空間,而是主張佛土不可離開眾生而存在。也正因為眾生的存在,才有無量的佛土。世界與眾生是相依而相成的。以為生命是常恆絕對的思想,也是因人類對死亡的誤解及恐懼而造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