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說十善戒經》曰:「食肉者多病。當行大慈心。奉持不殺戒。」
《優婆塞戒經》曰:「一切眾生因殺生故。現在短命。財物耗減。眷屬分離。橫罹其殃。舍此身已。當墮地獄。」
《楞嚴經》曰:「以人食羊。羊死為人。如是乃至十生之類。死死生生。互來相啖。惡業俱生。窮未來際。以是因緣。經千百劫。常在生死。」
《普賢行願品》曰:「眾生至愛者身命。諸佛至愛者眾生。能救眾生身命。則能成就諸佛心願。」
彌勒菩薩曰:「勸君勤放生。終久得長壽。若發菩提心。大難天須救。」
《智度論》曰:「諸馀罪中。殺業最重。諸功德中。放生第一。」
周懷西曰:「身體發膚。受之父母。不可以異類血肉。供其滋養。」又曰:「人世殺因無了時。則地獄殺業亦無了時。世人只緣習見聞。所以不知不覺。」
假令每日將曉時。各得神通天眼。遍觀無量無邊屠人。手握利刀。將一切豬羊牛犬等類。捆縛在地。加以極刑。爾時大聲疾呼。魂飛魄戰。號天無路。入地無門。瞬息間,尖刀盡斷其喉。瞬息間,尖刀盡入其腹。瞬息間,熱血盡從刀縫噴出。瞬息間,沸湯盡從刀縫註入。
由是註目,則如熱釘烙眼。註背,則如沸鐵澆身。註舌,則如烊銅灌口。註腹,則如滾錫纏腰。此時一切物類。因痛極而緊閉其目。因痛極而漸低其聲。因痛極而百骸皽縮。因痛極而五髒牽抽。俄而閻浮世界。幾萬萬生靈。頭足異處。骨肉分張。積其屍可以過高山之頂。收其血可以赤長江之流。覽其狀,慘於城郭之新屠。聽其聲,迅於雷霆之震烈。
如是所造無量兇惡。其端皆為食肉所致。然則食肉之招報。亦不小矣。萬一此種物類。宿生曾為吾之六親,將若之何?曾為吾之眷屬,將若之何?不然未來世中,或為吾之六親眷屬,將若之何?更不然,吾之他生後世,同於此種物類,或吾六親眷屬之他生後世,同於此種物類,又若之何?經雲:將過六千年後,人壽十歲時,有刀兵災至,一切眾生,自相殺害,地所生草,利如鋒刀,觸之即死,過七日七夜,其患方除。
故《婆沙》雲:「若一日一夜持不殺戒,於當來世中,決不遇刀兵災。」
鶴洞子曰:「此文字字沁骨,亦如飲醍醐,真是一片慈悲心,醞釀而成,可以續命,可以回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