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都是自己迷自己

依四念處及緣起的理論看來,藝術的行為到底會不會構成痛苦,要看行為者是不是在很執著地創造一個心的世界。任何作意創造及維持,以佛法來看當然是苦的。但真正熟透了的藝術境界,卻並不一定是堅決地要「創造」甚麼。真正徹悟了的藝術家,胸中並無一物,也不堅持世界應該如何。他只是在欣賞與體會生命中內與外的一切,並把自己體驗到的痛苦與喜悅表達出來而已。真正的藝術家並不複雜,他們的心往往像小孩般地純淨無邪。他們「活在當下」,是一群與世界和諧了的人們。中國近代的大畫家齊白石與西方泰鬥米羅(MIRO),皆在他們的藝術生命中展現了單純、和諧與童稚的一面,我個人覺得他們的生命一點都不是那麼痛苦的,反而是如此的豐富,開闊與厚實。

活在過去而不在當下者,和活在未來者一樣,皆是痛苦的。活在當下並不代表對過去的事皆不記得。四念處的修行者不但對過去的事記得,而且比一般人記得更清楚。因為他充分地活在當下的緣故,故一般不大為人註意的日常生活細節,他反而印象深刻。「記得過去」和「活在過去」,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。記得過去只是暫時地憶起過去的情景,而活在過去就是死抓著過去不放,不肯回來。

人過去有生命中光輝的一頁,固然是件美事。但若因此而產生執著,一天到晚迷迷糊糊地不在當下,在追憶中討生活,就比沒有輝煌過去的人還不如了。

人都是自己迷自己,過去的事都已經過去了,偶然想起也不無樂趣。但若一天到晚沉迷於舊日的光輝裡,而無視於眼前的風光,這種「痛苦」,恐怕不是親自嘗過個中滋味者所能想象的。

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一些過去曾大紅大紫過的「偶像級」演藝人員。有的人當自己的「顛峰期」過去後,仍能頗怡然自得地投入其他的事業,開展自己生命中新的一頁。有的人就不行,終日皆在和自己過去的相處及影迷的來信為伍,不肯走出那一個美麗光燦的歲月;但也極少參加一些新的活動或社交,因為不敢以自己目前的年紀或容貌見人。

每當我在報章上讀到了這一類的報導,都會感嘆不己,覺得許多的明星反而是被他們的影迷害了。但再仔細想想,仍覺得不對。不是有許多其他更受歡迎的明星,在同樣的情形下,卻很能活在當下而接受自己當時的生命,創造出另一番新局面嗎?像美國演員保羅紐曼,過去的風光真是光彩奪目,紅極一時。他就比較不會為影迷的掌聲所惑,而能在人生的舞臺上扮演不同的角色。他自資開了個食品工廠,出產許多諸如果汁、果醬之類的產品,而且用自己的名字和形象作商標。結果產品大賺其錢,因為紐曼的形象甚具吸引力。他把工廠大半的淨收入都捐給慈善機構,自己卻仍頗自得其樂,十分敬業努力。以四念處的修行立場看,這就是活在當下而能展現生命力的表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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